保戶回饋

我的業務員推薦上這裡買比較快,而且有些方案網路上買更划算
桃園/陳小姐

覺得很方便,每次出國都會買看看不同家的旅平險
台中/江小姐

沒有比較不知道,原來有好幾家保險公司的方案CP值挺高
新北/吳先生

很容易選,我都會直接挑保障項目最多的,哈~
台北/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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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保常見問題

刷卡贈送的旅平險保障多屬為『公共運輸期間』之旅行平安險,主要針對旅遊期間在交通運輸上的事故補償;若是透過旅行社購買行程,旅行社代為投保的則多以意外身故及醫療保險為主。若希望整趟旅途中不論醫療、事故、財損皆無後顧之憂,建議另外投保旅平險保障較為完整。
 
信用卡刷卡 (1)保障範圍僅旅行平安險及旅遊不便險
(2)通常保障公共運輸工具期間旅行平安保險(不含郵輪)
(3)不便險保障範圍有限
(例:班機延誤通常不含起飛地點)    
無醫療保障(海外突發疾病健康險)及過失責任險。
旅行社投保 依政府規定需幫旅客投保:
(1)意外險200萬
(2)意外醫療險3萬。
無醫療保障(海外突發疾病健康險)、過失責任險及旅遊不便險。
若本身沒有投保其他的意外險,主約保額可依照個人年收入或者家庭負擔的銀行貸款金額的5~15倍作考量。法令規定首次網路投保客戶可選擇保額上限為1000萬,SARAcares建議可從保額700萬以上挑選,可保障範圍將更為完整。
依據現有法令及投保規定:
(1)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並符合本國國籍且年滿二十足歲(含)。
(2)繳費方式僅限使用信用卡,授權信用卡機構依據各保險公司而訂定。
(3)身故保險金受益人限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父母、子女或配偶;其餘(例如:傷害醫療、突發疾病、不便險等)的受益人皆為被保險人本人。
國內最高天數為30天;國外最高天數則為180天。若超過180天,建議可加保意外險。
在保單尚未生效前,可辦理保單註銷、更改保險期間、個人資料有誤需修改(含受益人)等事項,需填寫批改申請書;若為急件時,請先將文件掃描後寄至 service@saracares.com.tw。另將正本文件寄至:105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 311 號 6 樓-電商處客服中心收。
SARAcares客服專線:0800-055-970轉1
營業時間:周一至周五 9:00~17:00
網路投保審核及扣款工作時間約 1 個工作天;選擇收到實體紙本需約7個工作天;選擇電子保單約3個工作天。
若電子保單沒收到,可先到垃圾信件匣查看,如有問題,請洽SARAcares客服專線:0800-055-970轉1。營業時間: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依據現有法令及投保規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限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父母、子女或配偶;其餘(例如:傷害醫療、突發疾病、不便險等)的受益人皆為被保險人本人。

可以。建議出國前,先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或服務人員確認醫療保險能否正副本理賠,萬一在國外不幸發生緊急就醫情形,請記得透過以下步驟逐項申請理賠,避免保險公司會因以非健保身分在海外就醫,理賠金才不會大打折扣。

【第一步驟】先至健保局申請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只要在台灣有保全民健康保險,不論是在中國大陸或其他海外地區,發生緊急狀況需就醫治療,都能在就醫後(或出院後)六個月內回台申請。


※健保核退申請文件:
1.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2.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須為中文或英文,如為其他語言須檢附中文翻譯)
3.診斷書 (須為中文或英文,中/英文以外之文件,須檢附中文翻譯)
4.住院案件需附出院病歷摘要
5.當次出入境證明等文件

特別注意:
●如在中國大陸地區住院五天以上(含五天),申請核退時,記得先將「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在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書,再持公證書正本和國內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聯絡電話:02-25335995)申請驗證,才能申請核退。
●每一季(每三個月)健保局會重新調整一次醫療費用核退上限,在申請核退前可以自行上網確認最新費用。


【第二步驟】再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給付。
如果完成向健保局申請核退後,發現仍不夠支付海外醫療費用時,這時可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應備文件
1.理賠申請書
2.核退證明(視同收據正本)或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副本(須為中文或英文)
3.醫療費用明細表診斷書(須為中文或英文)
4.住院案件需附出院病歷摘要
5.當次出入境證明影本等文件(來回機票影本或護照影本)
此適用於被保險人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以外之區域連續不超過90-180天之旅遊期間內所發生之急難事故。撥打電話至保險公司,能提供以下服務:
(1)醫療協助
(2)緊急事故
(3)法律協助
(4)旅遊協助
以上協助細項依各家保險公司而不同。
「申根」就是「申根區」。指的是包含法國、德國、西班牙、奧地利、義大利、比利時、盧森堡、斯洛伐克…等36個歐洲國家地區。
2010年申根公約規定到申根國家(地區)旅遊時,必須要購買旅遊醫療保險,而這個旅遊醫療保險就是我們一般常聽到的申根保險。
雖然現在台灣赴歐洲旅遊可以免簽證,但免簽證不代表可無條件進入申根區,建議投保符合歐盟規範的「申根醫療保險」,並隨身攜帶「申根英文投保證明」以備通關查驗或需要緊急協助時使用。
 
申根區共包含了36個國家及地區:
(1)申根公約國(26國):法國、德國、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芬蘭、瑞典、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捷克、匈牙利、希臘、義大利、馬爾他、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冰島、挪威、瑞士及列支敦斯登。

(2)已簽署申根公約,惟仍待完全生效(4國):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賽普勒斯、克羅埃西亞。

(3)其他國家(非屬申根公約國,但接受我國人適用以免申根簽證待遇入境者,共計4國):教廷、摩納哥、聖馬利諾、安道爾。

(4)其他地區(申根公約國之自治領地,並接受我國人以免申根簽證待遇入境者,計2地區):丹麥格陵蘭島(Greenland)與法羅群島(Faroe Islands)。

 
申根保險與一般旅平險略有不同,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醫療保險給付額度至少3萬歐元(約合台幣近110萬元,依照最新匯率為主。)
(2)保險的保障期間需包含申請人預計的停留時間
(3)保障範圍要涵蓋所有醫療費用,包括醫療遣送或遺體運回
(4)醫療費用由保險公司直接給付給歐洲當地的醫療院所,而不是給付給被保險人。
(5)保險必須在所有的申根會員國內有效
(6)保險公司必須在申根國內設有連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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