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旅行社丟包,旅平險能賠嗎?帶你解析理賠範圍與限制!
近期有一個27人旅行團在克羅埃西亞旅遊期間,被旅行社丟包,當地接待人員要求每人需再支付2,000歐元(約台幣7萬元)才能脫身,讓他們急忙在社群平台上發文求助。最終,團裡的主揪成員先墊付了款項,團員才得以脫困。
如果我們遇到類似的狀況,是否可以申請旅平險中的「旅程更改」來理賠呢?
之前的文章提到,「行程(旅程)取消保險」前期需要於旅程開始前發生的狀況,而在出發後就會以旅程更改來保障。顧名思義,「旅程更改」是指保戶在旅行過程中,因突發狀況必須改變行程,所增加的交通與住宿費用。一般而言旅程更改保險保險的條款如下,保障範圍也有明確定義: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下列事故致被保險人必須更改其預定旅程因而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 保險人負理賠之責:
一、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罷工,或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戰爭、暴動、民眾騷擾、天災。
二、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被保險人三親等內親屬死亡。
三、本次旅程所使用之護照或旅行文件遺失。
四、因搭乘汽車、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等發生交通意外事故。
前項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以被保險人原預定之交通及住宿同等級之費用為限,惟應扣除可由旅館業者、交通工具業者、旅行社或其他提供旅行、住宿業者處獲得之退款或非貨幣形式償還之等值金額。
理賠條件
上述內容字面意義較易理解。第一點中,針對「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戰爭、暴動、民眾騷擾或天災,目前部分保險公司已開放保障範圍,包括當前所在地。舉例來說:如果保戶目前所在的旅遊地點為中國大陸的上海,預計明天前往北京,只要這兩地之一發生了戰爭、暴動、民眾騷擾或天災,即符合條款,可申請理賠。建議出發前確認自己保單的保障範圍。
第四點提到搭乘汽車、火車等交通工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需注意條款中的「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字眼,包含交通工具或是保戶本人,換言之,如果不是交通意外事故,而是其他狀況(比如航班延誤、旅客本身因素錯過),則須依其他保障項目來判斷是否符合理賠。例如,航班延誤可適用相關保障條款。
不保事項
不保事項中比較有機會遇到的是下列兩點:
一、直接或間接因法令、政府命令所致之損失。
二、因旅行社或公共交通工具業者破產、清算或債務不履行所致之損失。
大家是否注意到,本次新聞中的狀況屬於旅行社的款項沒有支付給當地團隊導致,所以不符合前文提到的四個主要理賠條件。此外,如果是接團旅行社或公共交通工具業者破產、清算或無法履行債務,這屬於特別不保事項,無法申請理賠。
而回顧2020年的新冠疫情,也很多人因為政府法令的因素必須隔離或是提前結束行程,這個也被列在特別不保事項,因為是直接或間接因法令或政府規定所導致的損失。
總結來說,旅平險中的「旅程更改」保險可以在特定情況下為旅客提供保障,尤其是因突發事件如戰爭、天災或交通意外等導致的旅程改變。因此,旅客在購買旅遊保險時,應詳細了解保障範圍及不保事項,以確保在需要時能獲得應有的保障,並避免陷入不必要的困境。
※本文章內容因涉及保險契約之權利義務,認定以您實際所購買的保單種條款為準,保險攸關自身權利,請於購買前及收到保單後審閱內容及條款。